1. 入學後第二學期起可開始申報。 2. 論文指導教授須自本專班任教老師中遴聘。 3. 論文題目經指導教授簽名後,須經主任檢核,若有遇學位論文與專業領域不符,或有疑義時,則提請專班班務會議討論。 *20200423班務會議後修訂 4. 依班務規定,每位教師每一學年僅能指導5位學生。敬請先至辦公室確認教師指導人數狀況。 ***若提報專業實務報告取代碩士論文,需先經專班班務會議審查,請務必提早申請。